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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置要點

設立宗旨

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「音樂、科技與健康中心」設置要點
106年5月1日電資院第二次院務會議通過
106年5月12日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
106年5月23日第四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通過
106年6月13日第四次校務會議核備

一、依據:本要點依據國立清華大學研究中心設置要點訂定。
二、宗旨: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「音樂、科技與健康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,整合音樂、科技與健康之跨領域專業,推動「音樂與科技」、「音樂與健康」、「音樂與健康科技」之學術研究與國際交流、教學與教育推廣、產學合作等,以跨領域整合模式,致力於生活品質提升與身心靈健康促進。

  • 組織架構與相關人員職責:
  • 本中心設置主任一名,綜理中心業務,由電機資訊學院院長聘任之,任期三年,得連任。
  • 本中心得另設副主任一至二名,協助中心業務,由中心主任簽請電機資訊學院院長同意後聘任之。
  • 本中心得設諮詢委員會,諮詢委員人選由中心主任經徵詢程序,推薦產、官、學、研等校內外專業人士,簽請電機資訊學院院長同意後聘任之。
  • 本中心依需要得設置相關工作人員,協助處理本中心各項事務。

四、任務:
(一) 規劃暨執行音樂、科技與健康之各項研究計畫。
(二) 規劃暨舉辦音樂、科技與健康之各項學術活動及國際交流。
(三) 規劃暨推動音樂、科技與健康之跨領域人才培育、相關課程及學程支援、校內外相關議題之教育推廣活動。
(四)整合本校音樂、科技與健康相關系所單位之跨領域資源,作為一個與校外相關產、官、學、研機構之聯繫窗口與合作平台。
五、考核:本中心每三年由院務會議考核一次,考核意見將作為中心業務擴編或縮編之參考,考核結果如未獲通過,經規定之作業程序後終止之。
六、實施與修正:本要點經院務會議、研究發展會議討論通過,送校務發展委員會議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