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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讀規定

本學分學程包含1 門共同必修課「生理量測與音樂健康照護」、三大課程模組「數位/流行音樂」、「音訊工程」、「音樂程式設計」及其他選修課程。

修業規定
一、 應修學分數為 15 學分,學程應修科目至少有 9 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。
二、「生理量測與音樂健康照護」課程為共同必修之課程。
三、「數位/流行音樂」、「音訊工程」、「音樂程式設計」三大課程模組中,三選一為主修領域,主修領域的課程模組至少修滿 8 學分; 「其他選修」課程至多採計 4 學分。
四、若欲修習外校學分,需於選課前向學程提出申請,由學程委員進行審核。最多可承認 4 學分。
五、若欲申請學分抵免,抵免原則:需為入學後所修習本校性質相近之課程方可申請抵免。抵免方式:修課完成且取得成績後,提供該課程相關資料給學程委員進行審核。

學程適用對象:大三以上不限科系的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。
本學程學分之認定如有爭議,由本學分學程委員會審議定之。